[]鹽城迎賓館配套附屬工程建筑幕墻工程的招標公告 | |||
工程編號 | yc20101001301 | ||
工程名稱 | 鹽城迎賓館配套附屬工程建筑幕墻工程 | ||
公告開始時間 | 2010年10月11日 | 公告結束時間 | 2010年10月18日 |
公告信息 |
鹽城迎賓館配套附屬工程建筑幕墻工程招標公告
一、鹽阜賓館南遷工程已經鹽城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自籌,工程所需資金已落實?,F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幕墻工程的投標報名。
二、江蘇建博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網上報名。
四、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迎賓館內。
2、工程規(guī)模:約400萬元。幕墻面積約5200 m2。
3、質量標準:合格。
4、工程計劃開工時間: 2010年11月,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開工令為準。
五、本招標工程發(fā)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本次招標的招標內容及標段劃分如下:
本工程共為 1 個標段,招標內容及建設規(guī)模如下:
一標段:鹽城迎賓館配套附屬工程建筑幕墻項目的施工, 工程約400萬元,詳細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圖紙為準。
七、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幕墻工程專業(yè)承包(或者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取得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資質和要求: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裝飾裝修工程 二 級及以上施工資質(二級及以上資質的項目負責人投標時須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或裝飾裝修工程專業(yè)的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或臨時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無在建工程,如發(fā)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
4、投標申請人須保證授權委托人、投標項目負責人及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報名時,投標申請人應提供授權委托人、擬報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部主要組成人員【含授權委托人、項目負責人不少于4人】自2010年元月-2010年6月連續(xù)6個月在本單位向投標人所在地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yǎng)老保險原件(如提供的是養(yǎng)老保險手冊,須附有效期內的繳費清單;如提供的是勞動保險部門證明,須有名單并注明繳費起止期間)及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5、本工程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名。
八、本工程采用“資格預審”全數入圍辦法確定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不足3家時,則重新發(fā)布招標公告。
九、本項目評標定標方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詳見附件)。
十、投標報名和獲取招標文件辦法:
投標申請人須登入鹽城市招投標網(http://www.ycztb.gov.cn詳情見“通知公告”)進行網上報名,逾時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本公告網上報名的時間“自2010年10月 11 日下午16:30至2010年10月 18 日下午16:30。(如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未進行企業(yè)信息入庫,將導致無法投標報名)”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請合格投標人通過鹽城市招投標網上報名系統(tǒng)“最新信息欄”查看,并到市交易中心招標文件發(fā)售窗口購買。(聯系電話:88197300)
十一、資格審查辦法:投標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任一項不符合將導致資格審查不合格。
(1) 建筑幕墻工程專業(yè)承包(或者建筑幕墻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證書(副本)(2)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3)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4)二級及以上裝飾裝修專業(yè)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5)項目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十二、報名單位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預審不合格。
十三、投標人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則規(guī)定(試行)》中規(guī)定情形的,招標人將拒絕投標報名。
本工程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十四、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機構投訴電話:
鹽城市招投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0515-83080019
鹽城市建設局招投標辦公室:0515-88587313
建設單位(蓋章): 招標代理機構(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2010年10月8日
評 標 辦 法
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由評標委員會按投標報價、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施工組織設計及項目經理答辯等四個方面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計分,根據得分高低推薦標明順序的三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排名第一的為中標人。
一、項目組人員情況審查:
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
授權委托人、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組成人員(含授權委托人、項目負責人,至少4人)自2010年元月-2010年6月連續(xù)6個月在本單位向勞動保險部門交納的養(yǎng)老保險單據原件或養(yǎng)老保險證明原件(如提供的是養(yǎng)老保險手冊,須附有效期內的繳費單據;如提供的是勞動保險部門證明,須有名單、繳費基數及繳費起止時間)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
缺以上資料的,其投標文件作無效標書處理,不參與下一步評審。
二、開、清標情況評審:
1、評標委員會對開、清標過程中發(fā)現的情況予以評審,被認定為廢標的不能進入下階段評審。
三、評標基準價確定:
投標報價的評標基準價為經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的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乘以系數A,A的取值范圍為93%—96%,具體數值開標時由投標人代表現場抽簽決定。
四、參加詳細評審投標人確定:
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不多于7家(含7家)時,所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均參與詳細評審;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多于7家時,從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報價中由低到高選擇7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參與詳細評審,其余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再參與詳細評審。
五、詳細評審:
(一)投標報價 70分
1有效投標報價:
1.1 投標報價符合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企業(yè)成本價;
1.3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高于招標控制價;
1.4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的評標基準價。
2、報價分計算
2.1參與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中最低報價的得70分。
2.2參與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與有效最低投標報價相比,每上浮1%扣0.3分,從70分扣起,不足1%時按插入法計算。
3、扣分約定:
3.1 評標委員會從招標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項中隨機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項的清單子目進行重點評審。
3.2投標人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超出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30%的,每發(fā)生一項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3.3 措施項目費用總金額超過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30%的,扣0.3分。
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措施項目費總金額的算術平均值。
3.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以及項目特征必須與工程量清單完全一致,如有一項不一致,扣0.1分(累計不超過1分),單位工程編號錯誤扣0.2分。
3.5每項分部分項工程量必須報綜合單價,如有一項漏報,扣0.2分(累計不超過1分)。
(二)、工程質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諾招標文件要求質量標準及目標的,得基本分。不承諾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標準目標的按廢標處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諾工期符合招標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諾工期超過招標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廢標處理。
(四)施工組織設計(含項目經理陳述及答辯)20分
1、施工組織設計須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無標志要求,對違反者作廢標處理。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評審得分區(qū)間為17~18分,以0.01分為一個記分單位,依據本工程的評標規(guī)則進行計分、匯總。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必須具備如下內容(但不限于):
⑴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段劃分;
⑵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⑶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⑷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
⑸安全文明施工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
⑹項目管理的人員配備、素質及管理經驗;
⑺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⑻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⑼季節(jié)性施工措施
2、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 2分
各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接受評標委員會要求其陳述及答辨測試。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辨測試進行綜合評分,得分范圍為(0—2.0)分,得分計入總分。項目負責人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并參與測試的,該項不得分并不作中標候選人排序。
六、其它
1、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guī)處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出現《鹽城市廉政準入規(guī)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予以廢標處置。
3、經審查為虛假材料的,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作廢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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