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鹽城市小洋河綜合整治工程已經鹽城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鹽城市小洋河綜合整治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自籌,且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鹽城市小洋河河道兩邊垃圾清理項目的競爭性談判。
二、鹽城市雙清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三、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鹽城市小洋河河道兩邊垃圾清理項目。
2、項目范圍: 鹽城市小洋河兩側南起建軍橋北至工學院三叉口,河兩側新建圍墻至駁岸范圍,無圍墻段以現場描述為準。
3、項目規(guī)模: 估算價約40萬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質量要求:所有垃圾均清理干凈,且滿足總包施工單位駁岸、棧橋等工程施工要求
6、要求工期: 15日歷天清理結束并移交,同時須滿足招標人對進度的要求。
7、安全要求: 確保清理安全無事故
四、標段劃分及主要招標內容
本次招標項目共為一個標段,主要招標內容為:鹽城市小洋河河道兩邊垃圾清理,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清理招標范圍內雜樹、枯死樹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拆除殘留垃圾、地面附著物等所有垃圾,清表范圍內的矛盾協(xié)調,清理后的垃圾臨時堆場及運輸、存放等。
五、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及要求
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或房屋拆遷施工單位三級資格,并取得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資質和要求: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具有三級及以上資格(投標時須提供小型項目管理師證書原件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或建筑工程專業(yè)的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或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原件),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無在建工程,如發(fā)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中標后或施工期間更換的項目經理或建造師自更換備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滿之日止,不得參與工程的投標,如備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滿之日不足六個月的,按六個月計算,自行更換未經備案的,按有在建工程處理)。
3、投標申請人沒有被司法部門或行業(yè)管理部門查處以非法手段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和出現重大質量問題,其處罰規(guī)定尚未具有投標資格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tài);沒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guī)定(試行)》中規(guī)定情形的。
4、本次招標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報名。
六、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全數入圍的方法確定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時投標人名稱發(fā)生變更的,談判前需辦理變更手續(xù)。未辦理變更手續(xù)的作無效標書處理。
七、本項目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中標人,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八、本公告發(fā)布后凡具備上述主要資格條件,并自愿參加本項目投標報名的申請人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2日11時,攜帶單位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到鹽城市雙清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部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后方可參加投標。
九、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后放棄投標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向招標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其放棄理由;其理由沒有得到招標人認可或未提出書面申請而放棄投標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在網上予以公告3個月。
十、本項目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十一、投標人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guī)定(試行)》中有關規(guī)定情形者,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招標人(公章):鹽城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lián)系電話:0515-88190201
聯(lián)系地址:鹽城市科技館1樓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鹽城市雙清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lián)系人:尤鴻望 聯(lián)系電話:0515-88200316
地址:鹽城市紫薇國際廣場C座7F(人民南路與新都路路口科技館東對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