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1.1 招標人:江蘇鹽城市清潔能源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
1.2 項目名稱:鹽城清能濱海八灘15MW漁光互補光伏項目--社會穩(wěn)定性風險評估報告編制與備案服務。
1.3 項目地點:江蘇省鹽城市濱??h。
1.4 項目概況:項目利用濱??h八灘鎮(zhèn)新南村、勝利村所屬水面面積315畝建設漁光互補光伏電站,建設規(guī)模 15000kW,年發(fā)電量約2360萬KWh,建設類型,全額平價上網。新建開關站一座。可利用漁業(yè)養(yǎng)殖和光伏互補的優(yōu)勢,發(fā)展智能生態(tài)農業(yè)。本項目按照10%容量為1.5MW/3MWh配備調峰能力落實市場化并網條件。
1.5 招標范圍:對項目區(qū)域開展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與備案工作。
1.6 質量要求:合格,符合甲方及國家規(guī)范要求。
1.7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后,滿足工作開展的條件時,一個月內完成項目社會穩(wěn)定性評價報告編制工作,滿足甲方及相關主管部門要求,完成主管部門備案。
1.8 本項目招標人確定的招標控制價:4.5萬元,招標人不接受高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報價。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資質和等級要求:投標申請人必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設立的,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yè);且已經政法委登記備案為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第三方機構。
2、投標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個社會穩(wěn)定性評價服務業(yè)績(提供合同的首頁、服務范圍、簽字頁)。
3、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代理人及所有參與本項目維保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之日當月向前連續(xù)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投標時無須提供證明材料,如有質疑或招標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5、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6、投標人須是未與招標人產生過解除合同及合同糾紛等行為的單位。
7、本項目嚴禁掛靠。
三、投標報價
1、本項目采用固定總價報價,包括但不僅限于現(xiàn)場勘查、調查、資料搜集、前期準備、現(xiàn)場取樣、計算分析、結果評價、人工、走訪、通訊、陸上交通、食宿、差旅、利潤、稅金、管理費、配合費、專家評審費、不可預見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等所需的全部費用,凡漏項或少計均視為優(yōu)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費用。各類風險和政策性調整等風險已包括在合同價中,最終結算時除合同約定調整外一律不予調整。
2、本次招標方式為詢價,評標辦法為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投標報價即為最終報價,無二輪報價。若最終報價未達招標人要求,招標人有權重新組織詢價。
3、本項目評標按投標函中的投標報價作為評標價。
(1)若有效投標文件≤5家時,直接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按照由低至高排序;
(2)若有效投標文件>5 家時,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不低于成本)按照由低至高排序。
低于成本判斷: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合理平均價的95%,否則視為低于成本。
合理平均價的確定:剔除評標價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取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合理平均價。
四、報價文件要求
1、 請于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00前將報價文件(格式附后)密封送至下述地址。所有投標文件資料一式三份。投標文件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加蓋投標人公章后密封;投標文件應裝入投標文件封袋(封袋大小根據需要自行制作,正、副本及原件裝在同一封袋內),并在封袋上正確標明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
2、 報價文件接收地點:鹽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五臺山路1號科技綠洲1號樓4層,聯(lián)系方式:梁工 18662037192。
3、投標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審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責任自負。
4、各投標人應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在報價中明確稅率,若各投標人所標注稅率不等,按除稅價對比各家報價。
5、付款方式:完成報告編制與備案服務,相關材料經一審審計后一次性支付款項。
五、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五臺山路1號科技綠洲1號樓4層
聯(lián)系人:梁先生 18662037192
附件:投標報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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